12月1日下午,团市委、市中院联合开展帮教失足青少年活动,团市委副书记白涛,学少部长王慧,市中院刑一厅厅长白海涛,副厅长、市少年法庭厅长苏慧参加了帮教活动。
本次受帮教的青少年是榆阳区18岁的赵某,在2010年涉嫌抢劫罪被依法逮捕,现已被榆阳区看守所羁押一年。帮教会上,相关领导再一次关注了赵某的案件,并对当时的具体情况和赵某的思想动态做了了解。白厅长、苏厅长分别从对自己家人负责、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等各方面对赵某进行了说教育。最后,白书记向赵某提出,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要认识错误、坚定信念、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希望赵某学习法律知识,处交正直朋友,掌握生存技能,回报家人哺育。赵某也表示,感谢团市委和市法院的关心,重新走入社会后他一定好好学习,遵纪守法。
近几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也在不断上升,失足青少年已经成为重点关注的特殊青少年群体,做好失足青少年挽救、帮教工作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今后,团市委将进一步致力于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探索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途径,关注失足青少年的内心世界,引导他们在学习、生活中充实自我,指导青少年规范自身行为,树立法治理念,避免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