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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251个文明单位“互帮互促”助力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17-06-22 16:4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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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深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全面提升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近日,神木县组织251个各级文明单位与村、社区、贫困村结对帮扶,重点围绕十项工作开展帮扶共建。

一是开展精准帮扶。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各级文明单位立足实际,发挥自身行业优势,根据不同村情和群众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扶形式,因地制宜开展精准帮扶,带动村民发展生产、增收致富。
  二是开展“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积极参与全县“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十个一”工程,因地制宜、精准突破、合力推进,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改善农村群众的生产环境和生活质量,不断提升“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水平。
  三是开展农村移风易俗活动。大力开展农村移风易俗“五提倡五反对”活动,即,提倡婚事新办,反对高额彩礼;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提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迷信;提倡健康娱乐,反对涉黄赌博;提倡邻里友善,反对拉帮结派。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形成节约光荣、铺张可耻的良好风尚,树起农村新风正气。
  四是开展厚德神木建设。
深入推进立德、尚德、遵德、载德、润德、弘德“六德”工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常识、文明礼仪、诚实守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讲堂、科普知识等方面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增强群众公民道德、村风民俗、文明礼仪等文明理念。
  五是开展典型选树引领活动。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各类道德模范、最美神木人、“十星级文明户”、“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邻居”、“最美庭院”、“文明楼宇”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评选表彰活动,挖掘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构筑起道德高地,影响带动更多的人崇德向善,让善行义举成为一种社会自觉。
  六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结合“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乱倒垃圾、乱建房屋、乱堆杂物等问题,逐步消除“脏乱差”现象,优化农村生活环境。
  七是开展新型技术型农民培育。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和辅导班、科技讲座、科技咨询、赠送科技书籍等形式多样的乡风文明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培育新型技术型农民,倡导文明新风尚。
  八是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利用“我们的节日”和神木县“邻里节”(每年农历八月十六日)等重要节日,组织专业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开展 “心连心”“送欢乐下基层”等文化活动,弘扬中华文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九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主动联系帮扶村,对帮扶村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造册登记,明确“一对一·一对多”定向帮扶对象,了解所需所盼,因人施策,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争取早日脱贫致富。
  十是加强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文明单位要统筹资源,加强帮扶村(社区)公共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文化站的建设,丰富活动内容,广泛开展全民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等文化惠民活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同时,为了确保帮扶共建活动取得实效,在全县形成“你追我赶、以城带乡、优势互补、城乡互动、共同发展、自主脱贫”的良好局面,神木县将文明单位“互帮互促”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各镇办、各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一并考核,并作为文明单位晋档升级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对未能按要求完成帮建任务的文明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文明单位”创建,并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