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征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
副市长杨东明、市政协副主席杨志先、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雷红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思泓,市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实到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通过了本次会议的日程和议程。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榆林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榆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人员办法(草案)》及说明。
会议还表决了人事任免案。
报告显示,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94.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553亿元。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80亿元,收入完成232.7亿元;全市支出预算安排479.5亿元,支出完成473.4亿元。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411.2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387.5亿元。其中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4.8亿元,收入完成110.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14亿元,支出完成114亿元。2017年上半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5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7.2%,增长31.1%。全市财政支出271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0.1%,增长28.7%。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2.5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7.1%,增长31.6%。市级财政支出54亿元,同口径增长21%。
会议认为,2016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在财政收入下滑、收支矛盾凸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统筹可用财力,强化收支管理,实现收支平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