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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发布时间:2017-09-29 15: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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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将至,为进一步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九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榆神分局局长张瑞公款国内旅游问题。张瑞带队在江苏省昆山市参加“2016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期间,组织相关人员到浙江杭州、江苏昆山以及周边景点游玩,会后以虚开住宿发票等形式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3322元。张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市工商局榆神分局工会主席赵德宏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2日,赵德宏多次驾驶单位公车在榆林市城区办理私事,赵德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予以追缴。榆神分局未执行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封存制度,局长张瑞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受到批评教育,同时副局长胡保平、办公室主任惠宏波因对车辆管理不严和监管失责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佳县红枣办副主任王兴华公款国内旅游问题。王兴华在安徽省滁州市参加“深圳市每天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组织的共同商讨策划佳县红枣销售会议后,于2017年3月18日绕道到安徽黄山景点旅游,所产生交通费用300元在单位报销。王兴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府谷县住建局办公室副主任高荣彪、路灯管理所副所长高亮彪大操大办其父丧事问题。2016年9月27日,高荣彪、高亮彪兄弟二人在府谷县碛塄农业园区柳坬村火家山自然村操办其父丧事时,超标准设宴8桌,违规宴请80余人,违规收受礼金788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高荣彪、高亮彪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横山区党岔镇工商所副所长郝建鸿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2月26日下午,郝建鸿驾驶单位制式工商执法车送孩子上学,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郝建鸿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榆阳区镇川中学校长高飞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7月,镇川中学违规为部分值周教师、校级领导发放值周补助15500元。高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清涧县宽州镇师家园则小学校长郝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1月,郝净在清涧县某烟酒门市购买六年西凤酒9瓶、芙蓉王香烟15条用于来客接待及学校教师聚餐,以“办公用品”名义开具5100元发票在单位报销。郝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子洲县砖庙镇曹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曹加开违规接受工程承包商宴请问题。2017年8月,曹加开在协调本村水泥道路工程施工期间,在砖庙镇饭馆接受承包该工程相关人员的宴请,消费烟、酒等共计580元。曹加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绥德县满堂川镇赵家浦村党支部副书记刘现岗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7年4月,刘现岗借参加培训之机顺道去黄帝陵旅游,门票320元在村财务中报销。刘现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回村集体。

通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高压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的相关规定置若罔闻,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敬畏戒惧,公私分明、尚俭戒奢,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为习惯。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问责追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