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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8-03-15 09:4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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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已于上月出台印发《榆林市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全市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8年2月初开始,到8月底结束,目前全市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启动。

全市将先进行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根据《实施意见》,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委会成员应具备政治过硬,对党忠诚,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锐意创新,能谋善战,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心系群众,办事公道,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等条件。同时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特别优秀的,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具体标准和放宽年限由各县市区予以明确。

此外,《实施意见》明确,有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时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信奉邪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涉黑涉恶的、操纵宗教和宗派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等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提名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村委会成员候选人。

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即在乡(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经乡(镇)党委批准后进行选举。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机构的全程指导下,全面采取提名候选人的选举方式,全面推行候选人资格审核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市上近日成立了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要从2月份开始,每月15日、30日上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每月25日书面上报当月换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18年9月中旬前,各县市区要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