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市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以践行“四个最严”、落实“四有两责”为准则,依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大专项整治 规范市场秩序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生鲜肉、畜禽水产品、白酒、食用油、桶装水、火锅店、春秋季学校食堂和旅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以及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和化妆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等。据统计,去年共开展“四品一械”专项整治20余次,在“全覆盖”式的日常监管基础之上,再辅以靶向明确的专项整治,市场环境明显净化。
此外,针对“四品一械”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还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雷霆行动”,通过整治全面梳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领域监管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严厉查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去年,全市共行政立案478件,结案418件,总案值1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1万元,处罚137.6万元。
推进诚信建设 营造安全环境
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守信褒奖和失信惩戒力度,依法对失信企业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和最严格的市场准入。
我市出台了《榆林市食品药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并通过榆林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发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红榜企业18家、黑榜企业1家。对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规、制假售假等严重失信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定期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和公共媒体发布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提高企业失信成本,督促和警示生产企业全面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在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方面,在原有“12331”投诉举报电话基础上,新开辟了政务微博平台,受理网络投诉举报,进一步发挥网络信息优势,实现与群众沟通“零距离”。全年共网上受理转办案件15起,网上答复34次,同时督促承办单位从快办理,案件在规定期限办结率达100%。
强化技术支撑 完善监测体系
检验检测是食品药品监管的基石。我市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大力推进市县乡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投资2114万元建成了榆林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进一步提升了市级检验检测能力。同时,重点扶持建设神木、靖边、绥德三个区域性食品检验机构以及建设榆阳、定边、佳县三个一般性食品检验机构。在加强基层所快检能力建设方面,全市共有46个基层所被命名为食品药品监管示范所,配套建立了基层所快检室。
针对食品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餐饮环节等监管领域,我市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抽检工作,市级1200批次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县市区完成快检7.4万余批次,远超年初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