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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团办发〔2014〕18号

发布时间:2014-04-30 15: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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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在全省城市街道社区广泛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县区团委于5月6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图文材料及时汇总上报团市委青工农部。
 
      联 系 人:陈全彬
      联系电话:0912-3447161
      邮    箱:ylqgnb@126.com
      附件:关于在全省城市街道社区广泛开展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榆林市委
                                                        2014年4月28日
 
附件1:
 
关于在全省城市街道社区广泛开展
纪念五四运动95周年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
今年是五四运动95周年。按照《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五四运动95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青发【2014】9号)的总体部署,结合区域化团建工作实际,拟在全省街道(社区)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
二、活动时间
2014年5月4日前后
三、活动目标
1.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增强团员青年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奋斗精神,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在为实现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的伟大征程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
2.依托区域化团建工作,围绕青年学习成才、就业创业、交友联谊、社会融入等实际需求,进一步利用好青年活动中心、青春驿站等区域青年阵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创新活动方式载体,切实扩大工作覆盖面。
3.以主题团日活动作为推动区域化团建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工作抓手,进一步推动街道团工委发挥枢纽作用,扎实推荐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建设。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习等领域团组织要将工作资源进一步向街道延伸,主动与街道团工委进行协商沟通,将参与区域化团建作为自身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活动、项目、阵地和资源向街道延伸和开放,实现工作联动。
四、活动内容
1.举办一场“青春梦想从未远去”社区分享会。依托区域共建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邀请辖区单位党政领导、专家学者、青少年典型等走进社区,走进青年,通过组织演讲会、座谈会、微文征集等形式分享他们的青春故事、价值追求和人生感悟,引导青年树立“劳动创造财富、奋斗成就人生、行动实现梦想”的价值观念。
2.组织一次“青春美丽社区行”公益服务行动。广泛动员本地区各类青年志愿者队伍、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自组织,结合社区发展实际和社区居民需要,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公益集中行动。
3.举办一堂“奋斗的青春在当下”技能培训大讲堂。充分整合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现有资源,为包括进城务工青年在内的待业青年组织一次就业创业培训讲座,帮助他们提升技能素质,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4.举办一场区域青年文体活动。依托区域共建工作委员会,组织区域各界青年,举办城市青年喜闻乐见的文件娱乐活动,引导青年树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五、活动要求
1.广泛动员,深入基层。城市战线各级团组织要借助条块结合的组织管理体系,充分依托区域化团建组织格局,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将主题团日活动不断引向基层、引入青年。区域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团组织要主动参与街道社区青年活动,城市战线各级团干部要深入基层指导、加强工作监督,确保团日活动落到实处。
2.分类推进,务求实效。要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城市青年群体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其思想意识形成的逻辑和关键点,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对城市青年的吸引力、感召力。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城市战线各级团组织在扎实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工作宣传力度,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增强活动的参与性、互动性和普遍性,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各市(区)团委、省直各团工委、有关厅(局、企业)团委要求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于5月7日前向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反馈工作情况。
联系人:路佳   冯颖
联系电话:029-88418539
电子邮箱:tsw_qgb@sina.com
 
                        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2014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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