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记者从我市综合执法局榆阳分局获悉,为保障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市容管理的有序进行,我市将在市区南门口凌霄广场、人民路王子酒店门口、芹涧路路口等11处地段设立年货临时市场,方便市民采购年货。临时年货市场的销售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设立临时年货市场,主要是为了缓解市区现有市场不足和节日期间部分摊点、摊位乱摆乱放问题,以免影响环境卫生,造成交通不便。”执法局榆阳分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年货临时市场设立时间从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根据规定临时年货市场只允许经营销售对联、灯笼、肉食、水果、蔬菜,烟花爆竹则为禁售商品。为更好的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该局还为每个销售点安排两名执法人员进行规范和服务工作。
记者了解到,在2月22日(正月十五)之后,综合执法局榆阳分局将取缔城区11处年货临时销售摊点,并对城区所有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清理。
榆林城区11处年货临时销售点:
1.人民路王子酒店门口 主营对联、灯笼;
2.芹涧路路口 主营肉食、农产品、副食;
3.人民路桥头 主营对联、灯笼;
4.文化路与柳营路十字 主营对联、灯笼;
5.文化路高专附中门口 主营水果、对联、灯笼;
6.桃园路与银沙路十字西北角 主营对联、灯笼;
7.恒安路与长虹路十字 主营水果、对联、灯笼;
8.人民东路县一中 主营对联、灯笼;
9.南门口凌霄广场 主营肉食、对联、灯笼、蔬菜;
10.羊毛衫厂路口 主营对联、灯笼、豆腐;
11.上郡路农贸市场门口 主营对联、灯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