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设置新建路、人民路、长城路、榆林大道等四条道路为交通严管街,机动车违停将被处200元罚款记3分;擅自停用、改变停车场用途的限期恢复。
近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决定开展榆林中心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并设置新建路、人民路、长城路和榆林大道等四条道路为交通严管街,全面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当前,榆林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区道路普遍存在交通安全设施不全、配建及公共停车位短缺、“停车难”及“停车乱”、交通拥堵现象突出、交通违法及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给城市形象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按照市政府《通告》要求,从5月1日起,在上述四条严管街违法停车,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和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元并一次记3分的规定实施处罚,不再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违反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