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1月12日至3月17日,榆林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截止2016年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437个参改部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车改补贴发放和公务交通费开支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车改革制度落实总体情况
2015年3月我市启动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6月省公车改革办公室批准了我市公车改革方案,2015年底1147个部门已完成了公车改革。改革后,全市保留公务用车2677辆,取消2362辆,公车保留比率达53.13%。
取消、处置公车主要是通过竞价拍卖、移交运营公司、报废处理等方式。截至2016年底,取消公车移交拍卖公司755辆,移交运营公司1027辆,移交回收公司报废处置336辆,其他处置方式182辆,仍在各单位封存62辆。拍卖公司共组织了15次拍卖,总成交额2674.47万元,上缴国库2471.27万元。
2016年,全市1147个参改部门公务交通费用总额37576.5万元,其中车辆运行费支出14007万元,车辆购置费1056.6万元,司勤人员支出1996.4万元,个人公务交通补贴20516.5万元。按省上批复标准公务交通补贴分为7类标准,其中市本级185个部门6055人发放5173.5万元,县区962个部门21530人发放15343万元。较改革前交通费用支出总额减少了7469.8万元,节支率16.72%。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车改革组织、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批复保留公务用车中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批复各部门车辆编制。部分县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尚未批复348个公车参改部门车辆编制。
(2)超编制批复保留公务用车3辆。
(3)批复保留超标车52辆。
2.公务用车封存、移交中存在的问题
(1)未按期封存、移交车辆。有6个部门6辆车未按时完成移交工作。
(2)62辆车长期封存闲置,存在资产损失风险。
3.公务用车处置中存在的问题
(1)未经公开招标确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有2个县区车改办未公开招标确定车辆处置的评估、拍卖机构。
(2)拍卖款未及时上缴国库。至2016年底,公车拍卖款659.0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其中:在审计期间上缴455.88万元,203.2万元现仍未上缴)。
(3)移交运营车辆未按规定评估定价作为政府投资。至2016年底,全市移交运营公司公车783辆,未按规定进行评估定价作为政府投资。
(4)为车辆运营机构提供变相财政补贴。财政部门为车辆运营公司(服务中心等)变相提供财政补贴875.38万元。
(5)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未实行市场化运营。
4.改革配套制度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取消车辆未按规定下达资产处置文件。至2016年底,全市资产管理部门对164辆取消车辆未下达资产处置文件,造成公车参改部门车辆账实不符。
(2)未制定留用车辆、租赁车辆管理办法。至2016年底,有3个公车改革管理部门尚未制定留用车辆、租赁车辆管理办法。
(3)未及时建立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至2016年底,个别县区尚未按《陕西省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建立综合执法用车平台。据调查,市本级保留一般公车178辆均在各参改部门使用,利用率低,存在加重财政负担、损失浪费问题。
(4)交通费补贴发放不及时。至2016年底,财政部门未将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大部分参改部门半年发放一次。
(5)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2016年,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列支车辆保险费32.8万元、车辆维修费145.54万元。
(6)市级机关公务车辆服务中心对外出租车辆价格未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横山区对外出租车辆执行价格已超过物价部门批复的规定期限,但仍然依据原标准进行收费。
(二)各参改部门执行公车改革制度规定中存在的问题
1.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公车改革后,全市仍有15个部门存在借、占用外(下属)单位50辆车的问题。
(2)1个单位违规接受捐赠车1辆。
(3)违规出借车辆。有5个部门将本单位公车11辆出借给外单位使用。
(4)超范围使用一般公车。有4个部门将保留的应急公车用于一般公务事项出行188次。
(5)部门车辆管理不规范。3个部门车辆维修未定点;1个部门5辆公车未执行公车统一标识管理;2个部门保留公车未实行集中管理或节假日未封存;6个部门19辆执法执勤车辆未喷涂统一标识。
(6)长期租用车辆。3个单位长期租用61辆车。
(7)5个部门超编保留10辆公务用车。
(8)15个部门单位对涉改车辆未进行账务处理,形成账实不符。
(9)1个单位自行将2辆公车调拨下属单位使用。
2.交通补贴核定和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4个部门向不在岗4名人员发放交通补贴2.82万元。
3.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1)2016年33个部门车辆运行费超预算432.63万元。
(2)2016年违规列支公务车辆费961.4万元。8个部门将961.4万元车辆费用未按规定在车辆运行费科目中核算,而是在其他科目中列支。
(3)1个单位车辆费用与下属单位车辆费用未能分别核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正在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进。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榆林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