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二十四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二十七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补助经费12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0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