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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改革进入加速期 “事业人”迎来3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5-08-05 10:3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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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国务院部署和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对媒体专门通报此项工作进展。

  2015年已转入下半程。按照既定目标,事业单位今年将基本完成分类,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进展。记者注意到,一年来,事业单位改革进入加速期,上述3项制度建设均取得重要突破。

  “这一年来,事业单位改革取得了重大进步,回应了包括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等热点问题,令人们对改革完成后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持乐观态度。”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对人民网记者表示。

  受访专家也提醒,下一步,事业单位改革亟需着重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以绩效评估机制等内部改革为重点,彻底消除仍然存在于事业单位内部的行政化、官僚化作风,令“知识大于权力”的观念形成风气,进而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转变1:没有“铁饭碗”了 既能上也能下

  2014年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专门法规。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既不同于公务员,也不同于企业职工,是提供公共服务的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对于政府,需要更加灵活的管理制度。”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指出,这次改革一个最大的变化是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

  从制度建设层面看,《条例》确立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三项基本制度。此外,对包括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员退休、人事争议处理等其他环节也做出规定,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框架和体系。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灵活管用”用人制度的精神,事业单位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要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

  进入2015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继续向前推进。6月初,中央办公厅下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长期以来“参照”管理的模式,造成事业单位管理的“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管理规定》提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可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探索委托相关机构遴选等方式进行。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多元选拔任用方式,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沈荣华等专家认为,《管理规定》的出台在我国公职人员管理制度的改革发展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

  转变2: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了 还要缴纳职业年金

  从2008年开始,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五省市就已展开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试点,但由于机关单位公务员并未参与等原因,试点多年来难以取得实质突破。

  2015年1月,此项改革终于破冰。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意味着,近年来广受诟病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养老金双轨制被送进了历史。”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表示,这不仅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走向统一的关键性一步,也是整个养老保险制度向公平方向迈进的关键性一步。

  《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配套措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于今年4月发布,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这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早已按规定参与缴纳医疗保险。今年两会期间,人社会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目前只有3省的省直机关、中央在京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没有参加职工医保。国务院作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是新的推动力,相信这几个省以及中央在京机关单位参加职工医保进程必然会加快。

  此外,在今年1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胡晓义表示,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法律上都有相应规定,我们正在推进这些工作。

  转变3:基本工资增加了 涨工资不再多年无望

  “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7月31日,人社部负责人对媒体专门通报此项工作进展。

  李克强总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工作高度重视。人社部负责人介绍,总理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把政策落实到位。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并非孤立进行,而是为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今年1月19日,胡晓义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实要完善工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为此转发了关于公务员基本工资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及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三个实施文件。

  “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在今年1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说。

  这次工资调整,并非简单的提高工资水平。人社部上述负责人指出,这是一次完善工资制度的改革。本次调资提高了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明确基层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条件下也可通过职级晋升提高工资待遇,同时进一步确立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近期要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