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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82.6%

发布时间:2016-05-09 10:5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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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陕西省参保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82.6%

  记者从4月28日召开的全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十二五”末,全省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47.3万人、427.3万人和265.3万人,较2010年增长131.6%、153.4%和147.3%,同时,待遇水平稳步提升,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得到减轻。

  据悉,“十二五”末,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8.5%,基本实现了人群的全覆盖,工伤保险实现了职业人群的全覆盖,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取得较大突破,覆盖率达90%。同时,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大病保险惠及百姓。“十二五”末,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享受1185万人次,门诊大病享受164万人次,住院114万人次,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达到82.6%。城乡居民享受待遇136万人次,较2010年增加121万人次,基本医疗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切实降低了患者的个人负担。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2010年10.9万元提高到57.69万元,三项伤残待遇“十二五”期间增长率分别为11%、17%、11%,伤残职工工伤权益得到全方位保障和落实。全省生育保险享受医疗待遇5.1万人次,享受津贴待遇1.4万人次,平均津贴每人次提高1454元。

  另外,目前,全省12个市级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实现了到西安地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咸阳和杨凌示范区、西安和安康实现了双向结算,切实解决了广大参保职工省内异地就医垫资多、跑路多、报销周期长的难题。通过省际之间协作,先后与青海、海南、新疆等省份开展了跨省结算工作。截至2015年底,累计为18.7万人提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医疗总费用18亿元,仅2015年异地就医结算就达9万人次,医疗总费用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