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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委政法委出台支持政法部门(干警)依法履职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6-05-31 11:1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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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榆林市政法部门主动转变执法理念,强化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执法司法公开,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但是,由于政法部门对依法履行职责和使用警械武器培训不够,政法干警对依法履行职责和使用警械界定不清,查办袭警、妨碍公务和伤害政法干警案件协调配合不够、查处不力,应对网络媒体报道存有心理压力等原因,在执行公务中,时有袭警、妨碍公务和伤害政法干警案件发生,严重影响政法干警人身安全和社会声誉,损害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政法干警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的要求,榆林市委政法委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政法部门(干警)依法履行职责的指导意见》,确保政法部门(干警)依法履行职责。

  提高思想认识,营造法治环境。《意见》指出,全市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支持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责既是保证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顺利进行的客观需要,也是依法治国、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的必然要求,要加大对依法履职和使用警械武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营造支持政法干警依法履职良好氛围。

  支持依法履职,正确使用警械。《意见》要求,全市政法部门要强化干警法律法规和使用警械、武器规定学习教育和专项培训,确保在遭遇妨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时,干警能够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正确使用警械和武器。同时,发生袭警、妨碍公务和伤害政法干警案件时,干警所在单位要积极主动,及时通报、固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从快依法查处。

  强化协调配合,坚决依法打击。《意见》强调,全市政法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制定联动预案,落实处置措施。在发生妨碍、伤害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责事件时,要及时介入,加强信息互通,确保信息共享,形成打击合力;在查办袭警、妨碍公务和伤害政法干警等案件时,要及时按照法律法规作出快速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及时侦查和移送起诉,检察机关从快审查和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从重审理判决,做到快侦、快诉、快审,依法严肃处理。

  加强舆情引导,依法维护权益。《意见》强调,凡是发生袭警、妨碍公务和伤害政法干警的案(事)件,全市政法部门要积极主动发声,加强与宣传、新闻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正面舆情引导。同时,要完善政法干警维权机构和救济机制,畅通维权渠道,对受到不法侵害的干警要进行心理疏导和慰问,发生案件诉讼时要积极支持诉讼,保护政法干警的人身安全和名誉恢复,营造严格规范执法、理直气壮维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