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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29 12:4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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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1月30日召开,会期一天。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志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文明,副主任麻宝玉、马治东、杨怀智、李晓媛,秘书长王龙生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市政府办、司法、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属中专学校资源整合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表决人事任免案。

  本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榆林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关于《榆林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听取和讨论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对榆林市属中专学校资源整合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听取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胡志强在讲话中指出,棚户区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对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提升榆林城市品位、完善榆林城市功能具有特殊意义。他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放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补齐欠账,力争实现追赶超越。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用足用活用好中央的政策机遇,尊重城市发展规律,重视城市规划和实际,突出重点选择拆迁改造项目,优先安排公共设施投入,控制好项目建设成本、质量和工期,争取保质保量完成我市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市人大常委会要依法支持政府,做好跟踪监督,力争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做成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发展工程。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安排部分公民旁听。凡申请旁听的公民,请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公民持居住地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介绍信),于11月29日17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912—385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