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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工商局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7-03-15 10:4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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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网贷务必警惕。大学生消费前卫、追求时尚,乐于在网上购物、分期付款,已经成为新生消费力量,但缺乏社会经验,逐渐成为骗子关注的群体。目前,电商平台分期付款、创业贷款、理财产品、大学生金融消费等越来越频繁,低息、无抵押等校园贷,成为新的消费陷阱。校园贷一旦还不上,后期利息非常高。分期乐、人人分期、名校贷等各类贷款平台也加入校园贷市场,但缺乏监管,乱象丛生。大部分贷款平台收集了包括个人身份信息、父母及室友联系方式、学籍等很多信息,容易造成信息泄露。部分网贷平台虚假宣传,虽强调“可分期、低利率、无压力”,还款时却多种名目费用,逾期引发“连环贷”。催款时会把欠款信息告诉老师、同学、家长,甚至在学校公共场合张贴欠款大字报。提醒大学生一定要提高消费安全意识,学会理性消费,对低息、无抵押等条件信贷产品一定要谨慎。

◆ 景区消费急需升级。2016年,省旅游局公布对全省A级景区暗访检查后的处理结果,榆林两个景区被严重警告,为旅游消费带来负面影响。我市还有A级景区存在小商贩强拉强卖、乞讨人员多、管理不到位、景区杂乱等问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结合12315“进景区”,以两处A级景区为抓手,从振兴旅游消费,服务榆林经济出发,强化对景区管理单位约谈工作,协助“小、散、乱”旅游管理企业划转并购,规避多头监管弊端,形成旅游产业规模效应。

我市旅游项目种类较多,形式多样,应抓住契机,打造重要旅游集散地。

◆ 酒店服务有待提升。2016年我市酒店住宿投诉增长较大。一是设施难满意。设施陈旧,环境嘈杂,隔音效果差,影响休息比较普遍;一次性用品为三无产品,或以次充好、过期等;有的网络信号差,上网速度慢,或没有无线网络,给旅客带来不便;房间潮湿,卫生间有异味,下水不通畅;未设专门的停车场所。二是服务待提高。部分酒店员工素质不高,缺乏服务规范;轻视消费者权益,遇到问题推诿,投诉处理不及时。三是价格欠规范。网站公示价格与实体店价格不符,网上订房并付费,到店退房不能全额退费。客房物品“明码标价”,作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声明,并附普遍高于市场价格的赔偿清单。四是管理存漏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及个人信息安全方面存在缺陷,如台阶无明显警示标志、地面湿滑,易使消费者摔倒;摆放食品饮料存在过期、霉变问题;安保措施不完善,监控安装不到位,保安形同虚设,甚至发生入室偷窃事件。个人信息提交酒店后消费者难以掌控,一旦泄露,面临取证和索赔困难。

◆ 网购消费主动维权。网购时,尽量使用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的浏览器,使用支付宝购物链接,注意身份信息保护,防止不法网站泄露身份信息。选择规模较大、专业性强、口碑好、有退款保障的网站购物。善加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权利。货比三家,网上与商城商品价格差距不会太大,不要盲目贪恋低价。收货时先验后签,确定货物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好再行签收,对于货到付款交易,不要接受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网购后保留好购物确认短信,尽量保留有网购消费内容的页面,索取购物凭证。发生纠纷,先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和向平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及时提供证据以便客服平台介入。节假日网商纷纷开始“秒杀”“抢购”活动,促销能让消费者得到实惠。但一些经营者会抬高商品原价再打折,诱导消费者购买,有些商品打完折后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高。要提前记录价格进行对比,不轻易被所谓的低折扣迷惑。一些经营者趁机抛售劣质过期产品,要详细了解商品信息、质量等内容,查看购买评价买。谨慎交纳网购定金。经营者会以交定金可在节假日当天享受低价方式吸引消费者提前交纳一定数额定金预订商品,交纳定金前一定要货比三家、三思后行。

◆ 预付消费做好防范。近几年,以会员卡、VIP卡、贵宾卡等方式的预付费消费悄然兴起,广泛使用于餐饮、美容美发、洗浴、汽车、健身等多种服务行业,成为新兴消费业态。预付卡形式消费虽具一定便利性和价格优惠,但背后存在较大风险。主要问题集中在消费经营主体不合法、恶意欺诈、虚假宣传、强制服务、变相涨价、霸王条款、突然关门消失、单方面终止服务等方面。预付卡消费时,应当谨慎理性,提高防范意识,办理预付卡要谨慎选择经营者,按照实际需要量购买,不要轻信宣传,贪图便宜大量购买,理性卡内充费,要签订合同,保存发票证据,积极主动维权。

◆ 旅游出行谨防陷阱。选择旅行社和旅行线路时要“一看二算三比”:一看,查看旅行社“一照一证”,即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确认是合法经营的旅行社。二算,通过网上等方式,查询有关部门和协会公布的线路参考价,自行核算食、住、行、门票等旅游成本,分辨哪些是不能参加的低价团,避免低价陷阱。三比,同一旅行线路可找几家旅行社询价,比较后选择高品质线路产品参团。要依法依规理性维权。可合理合法与旅游经营者或随团导游协商解决,可拨打当地旅游监管部门投诉电话或全国旅游投诉服务热线“12301”投诉。也可留存保管好证据材料,旅游结束后向旅游、工商等部门投诉,向旅游部门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养生保健擦亮眼睛。一些经营者打着义诊、健康讲座旗号,趁机推销养生保健用品,宣称所售保健品治疗各种疾病,使很多老年消费者上当受骗。购买保健用品时不要过分相信广告宣传,明白保健品不是药品,保健器械不是治疗器械,对疾病没有治疗作用,仅仅起到辅助治疗作用。要区分保健品和药品,看产品标识,保健食品的标识为“食健字”,药品的标识是“药准字”。对上门推销、“咨询义诊”人员提高警惕,他们一般会夸大疗效,免费赠送一些药品或其他用品哄骗老年人上当。要到有营业执照的正规销售商家购买保健用品,同时要保存好消费凭证,以便事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