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榆林市委员会

榆林: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17-04-20 11:1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060
【字体: 打印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规范性文件《榆林市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榆政办发[2017]41号)。

该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实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办法》和《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结合榆林市实际,在2011年颁布的《榆林市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基础上,围绕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共同保护机制,进行制定。

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中的具体职责和义务,重点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避免建设项目危害气象探测环境、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和气象台站的迁移等工作进行了规范完善,强调公安部门要依法对破坏探测环境行为进行打击。该办法措施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加强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