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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

发布时间:2017-10-11 09:25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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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规范性文件《榆林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部门职责、经费投入使用、作业规范和作业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榆林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规范管理。
  《办法》明确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其所属的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其负责人由同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人兼任。
  《办法》强调,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市、县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每门高炮、每副火箭每年作业维持经费应不低于8万元。市、县区、乡镇、炮点应当落实安全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办法》要求建立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适应的稳定的作业队伍,逐步将人影作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统筹解决。
  同时,《办法》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规定,设定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榆林市地处毛乌素沙漠边缘,气象灾害频繁,生态环境脆弱,局地冰雹、洪涝灾害每年都有程度不同发生,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为榆林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气象防灾减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