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团办发〔2014〕43号
各县区团委:
当前,网络新媒体日益成为青少年重要的生活方式和成长环境,青少年也是互联网信息的重要生产者和传播者。在互联网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络主旋律,是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办公室《关于2014 年陕西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10 月份)》(陕团办发〔2014〕75 号)文件,我市网络宣传工作特别是新媒体使用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进展缓慢、发帖不够、关注不多等。为此,团市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全市团的网络宣传工作,在巩固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中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阵地建设
要以团属微博、微信为重点,大力加强网络宣传阵地建设。在微博建设方面,县级团委每天发布微博不少于2 条(新浪、腾讯各1 条),所发微博被转发评论共不少于1 次(新浪、腾讯分别计算),主动转发评论团市委官方微博共不少于3条(新浪、腾讯分别计算),主动转发评论团省委官方微博共不少于1 条(新浪、腾讯分别计算),每周转发@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不少于4 条。县级团委官方微博粉丝数(新浪、腾讯相加)达到目标要求5000 人,每月开展微活动不少于1 次,在未达到目标要求前每月粉丝增量不少于100 个(新浪、腾讯相加)。在微信建设方面,县级团委公众号每周发布不少于1 次,至少转发团省委微信1 条内容;县级团委微信粉丝数达到目标要求500 人,在未达到目标要求前每月粉丝增量不少于20。
二、进一步抓好网络宣传工作队伍建设
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上正能量, 是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责任和义务, 是共青团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各县区团委要进一步抓好网络宣传工作队伍建设,紧紧依靠广大网络宣传员在网上积极发出正面理性声音。建立起各自所联系的网络宣传员基础信息管理及常态化动员机制, 做到有名单、能联系、常发声、起作用, 使网络宣传员成为共青团宣传工作加快适应青年变化、尽快走进新媒体的一支活跃力量。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争取网信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加强对网络宣传员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能力的提高。
三、进一步广泛开展线上相关活动
要按照共青团在网络新媒体领域不仅“有阵地”、“建队伍”, 而且“发声音”的目标,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与有针对性的网络舆论斗争相结合,深入推进“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和“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线上网络文化行动。要按照统一部署, 结合各重大时间节点,以编创传播内涵丰富、形式时尚的网文、动漫、图片、微访谈、微视频等网络文化产品为基本途径和载体, 形成合力、打造品牌,传播“榆林青年好声音”, 在网络上大力唱响青年思想引导的主旋律, 形成强劲的青春正能量。
四、强化机制保障
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更加积极主动地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扎实推动落实, 进一步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起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统筹协调与具体指导相结合、阵地联动与内容整合相结合、舆情报送和干部培训相结合工作机制, 不断推动我市共青团网络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11月12日前, 各县区团委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网络宣传工作,并将上述人员的姓名、手机号、QQ号报送至团市委组织宣传部邮箱。
联 系 人: 刘涛
联系电话: 0912-3283191
电子邮箱: ylgqtzxb@163.com
共青团榆林市委办公室
2014 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