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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榆林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9 16:3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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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团联发〔2014〕9号

各县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团工委,相关学校:

为落实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工作,巩固和深化少先队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共青团榆林市委、榆林市教育局、榆林市少工委决定开展榆林市“优秀少先队集体”、“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努力探索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明显成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荣誉感、归属感强;

(2)少先队活动课已进课表,积极组织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

(3)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

(4)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相关政策落实好,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

(5)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全队重要工作安排。

  2、少先队中队

  (1)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主题鲜明、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少先队活动;

  (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有活力,少先队中队文化建设有特色,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

  (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5)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二)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的少先队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敢于探索,具有创新精神;

3、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勇敢顽强,自强自立,具有坚强意志;

4、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具有优秀的品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事迹能够充分体现新时代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

(三)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少先队辅导员;

2.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认识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

3.辅导员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具备少队专业知识,具备开展各类少队活动的能力,懂得儿童心理,善于沟通交流,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4.志愿辅导员要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奉献精神,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

二、评选名额

榆林市优秀少先队集体25个,榆林市优秀少先队员75名,榆林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38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推荐的榆林市“优秀少先队员”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人选,要注意男女比例、少数民族代表比例、农村代表比例,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少年儿童等特殊群体的类型和比例。

三、评选步骤

1.基层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各学校推荐优秀个人和集体;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动员基层团队组织广泛参与评选,征求候选人(集体)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逐级推荐至县级团委、市直团工委。

2.县级、市直初评。各县级团委、教育局,市直团工委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集体)进行初评,对初评结果予以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正式候选人(集体)推荐至团市委学少部(市少工委办公室)。

3.市级评审。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各县(区)、市直推荐的候选人(集体)进行审查,评选出“榆林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榆林市优秀少先队员”和“榆林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不符合条件的不再递补。 

四、报送材料

1、各地报送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人、候选集体推荐表及汇总表2份,候选人两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2张,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和500字左右事迹简介。推荐表分别由县(区)团委、少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盖章不全者取消评选资格)。  

2、上述文字材料的电子版(文字为word格式、图片为jpg格式)必须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团市委学少部电子邮箱。  

3、以上材料务必于5月2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学少部(联系人:邸 瑶,电话:0912—3261102,电子邮箱:ylgqtxsb@163.com,地址:榆林市高新区市委办公小区人大楼118室,邮编:719000)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参评者注意备份。  

五、具体要求

1、各地各学校要本着对少先队事业负责,对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负责的态度,按照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实事求是,严格审核,认真履行推荐程序。  

2、要坚持面向基层,扩大评选表彰工作的覆盖面,特别要向农村、艰苦地区、农民工子女学校、民办学校等适度倾斜,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对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组织起到激励作用。  

3、要精心策划评选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提升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向全社会展示当代少年儿童的优秀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1、2014年“榆林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榆林市优秀少先队员”、“榆林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名额分配表

2、2014年“榆林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表

3、2014年“榆林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表

4、2014年“榆林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表

5、2014年“榆林市优秀少先队集体”推荐汇总表

6、2014年“榆林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汇总表

7、2014年“榆林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榆林市委           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少工委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