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团办发(2015)38号
共青团榆林市委2015年预算公开内容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团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全市共青团的工作。领导和指导青少年社会团体的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2、参与青少年法规制度的起草、实施、监督工作。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全市共青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共青团干部,管理市青少年文化宫及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
4、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5、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全市共青团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精神,落实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团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各项部署,继续坚持围绕建设幸福榆林主线,按照“围绕中心、精准服务”的工作思路,着力完善“一体两翼”的工作体系,积极适应新常态,提振信心,砥励奋进,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在小康榆林、幸福榆林建设中作出更大贡献。
一、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强化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在各级各类团干部培训中多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总书记在陕调研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活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在团属刊物、网站、微博、微信上开通主题栏目或话题,以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送讲话原文与相关解读文章。
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目标任务,将法治精神学习列入各类团干部和青年培训必修内容,通过法治宣讲、法治课堂等形式,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深化“知心律师助成长”活动,组织“青少年成长导师”法律服务团开展法治教育、个案受理等法律服务。依托青春驿站、12355服务台等广泛设立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旁听庭审、到司法单位等实践体验活动。
3.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引领。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学生“与人生对话”、中职学生“彩虹人生”、少年儿童“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活动。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市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诚信榆林建设部署,紧抓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一二·九”运动80周年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红领巾大讲堂”和各类主题团队日等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向上向善”主题,举办榆林市“青春年华·中国梦”诗词征文大赛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举办第十七届乡村青年文化节、第22届义务送春联等青少年文化活动,深化“青年好声音”网络文化活动。发挥好杨家沟革命纪念馆、市青少年宫等青少年教育基地和团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阵地作用。命名一批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做好第十四届青年五四奖章、2015年度中学生品学奖、第三届身边好青年等青少年典型选树宣传,继续开展“我的中国梦——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系列分享活动。
4.全面提升网络新媒体工作水平。成立榆林团市委新媒体中心,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形成覆盖多层级、多领域的共青团新媒体工作体系,做大做强团属新媒体工作阵地,加强团市委微博、微信选题策划,着力提升市县共青团微博微信的活跃度和影响力;加强正面宣传和社会力量的互动合作,做好市县两级团属官方新媒体账号内容策划发布及对网宣员有效指挥、调度、调控、激励;鼓励有条件的团组织积极探索建设微站、APP等移动新媒体平台,开发视频、漫画、歌曲等文化产品。着力抓好共青团网评员、网宣员和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3支队伍建设,大力实施“青V工程”,积极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
二、以服务党政大局为中心,投身小康榆林幸福榆林建设
5.引导青年创业创新创优,积极投身小康榆林建设。不断完善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和管理,建设青年创业园区,加强青年创业就业意识教育。依托青企协举办区域经济发展论坛、形势报告会、青年创业大讲堂和创业故事讲述等教育活动,引导青年主动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三大国家战略,有力落实国家层面7个规划和省上支持榆林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举办榆林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办好2015年度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工作,开展好寻找最美青工活动。加大青年创业就业培训力度,抓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领头雁”培养工作,探索开展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训,提高农村青年运用新媒体手段创业就业的能力。继续实施大学生场长(理事长)助理派驻活动,认定第三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青年示范社。重视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引领青年科技人才以科技专项和关键技术攻关为重点,不断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以实施“多规合一”为契机,通过座谈会、读书会等形式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探索改革新途径,激发发展内在动力。
6.切实服务困境青少年群体,积极参与和谐榆林建设。加大希望工程系列公益项目推介实施力度,重点开展好“希望工程圆梦”大中小学生资助活动。积极做好团员注册志愿者工作,大力开展关爱服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工作、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志愿服务进社区等活动,做好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加强对新兴领域青年群体的联系和服务,推进“健康快车”、“守护一方净水”、“护苗行动”等品牌项目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开展。开展“亲青贴心”关爱山区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青少年活动。
7.不断深化保护母亲河行动,积极参与榆林生态建设绿化大行动。紧密围绕“四城联创”任务目标,继续开展“治污降霾 青年先行”青年环保志愿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实施好“榆林青年林”等植树护绿示范活动,继续探索社会化筹资机制和“微公益”项目载体。探索新媒体和文化手段运用,借助本地治沙名人的影响,增强宣传引导的感染力。指导、支持、推动基层团组织开展建设纪念林、认养爱心树、生态监护等广覆盖、易参与的生态环保活动,积极参与“榆林生态建设绿化大行动”。广泛开展“节约粮食”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并推动企业“节能减排”。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调研,建立基础数据库。扩大青少年生态环保组织骨干培训和小额资助等项目覆盖面。
8.紧紧围绕青年现实需求,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组织召开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加强对县区未保委机构成立情况的督导。进一步打造“花季护航”活动品牌,常态化开展“亲青连心”、流动少年宫和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系和活动机制、共青团常态化倾听机制为重点,深化“面对面”活动。通过开展“阳光行动-12355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三进活动,不断拓宽服务台服务青少年的途径,扩大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社会影响力。继续抓好12355热线和心理咨询室建设工作,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贴心的咨询服务。
三、以建设服务型团组织为统揽,提升团的组织活力。
9.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精神。在市县团的领导机构成立贯彻落实《意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充分发挥团属媒体作用,认真抓好文件解读和传播。加强向党委的汇报,按照团省委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意见》贯彻落实专题调研,争取对应的制度措施出台。对照《意见》精神和团省委实施办法,制订共青团系统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节点,全力抓好落实。
10.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以经费支持、制度建设、责任落实为主要内容、县级团委为重点层级的量化考核机制,开展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探索推进电子团员证试点工作;进一步研究开展团员推优工作,坚持标准,严守程序,确保推优质量。结合全市村“两委”换届推动村团组织集中统一换届。坚持团干部配备通报制度,选齐配强各级团干部。做好市青联换届工作。
11.持续推动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持续推动市委7号文件精神落地生根,持续加强少先队活动课程体系建设,推广普及少先队活动课教材,建立健全教研机制。发挥“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学科作用,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培养少先队专业人才。加强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召开市少工委一届二次全会,健全县级少工委,配齐配强县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加大副校级大队辅导员的落实力度。开展社区少先队工作试点。
12.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适时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夯实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团建工作基础,重点推动市属以上国有企业建立团组织,探索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突出学校共青团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加强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和中学中职共青团“强基固本”工程,努力实现“团建全覆盖、工作到支部”。持续推进城乡区域化团建工作,深化“一街一品”活动;开展“百县千乡”农村区域化团建分类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合作社团建。出台非公团建的政策文件,扩大非公企业团建覆盖面;持续推进行业建团、园区建团和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等新兴领域团建;加强驻外团组织建设。健全各类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度,推动各地争取面向青年的普惠性优惠政策和项目。
13.加大支持基层工作力度。继续开展高校团干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优秀青年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推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志愿者到团的岗位工作。组织一批城市、企业、高校团组织与乡镇街道团组织结对共建。
四、以“枢纽构建”为抓手,积极拓展团的社会职能
14. 加强阵地建设。全面推进我市“青春驿站”建设工作,联合市民政局出台加强全市青年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意见。依托县区“青春驿站”,加强对街道、乡镇、社区的服务和引导工作,摸清并掌握区域内各类青年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对条件成熟的街道、乡镇、社区,指导建立“青春驿站”。加强对市青书协、青美协、青摄协等团属青年协会建设的指导,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
15.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出台《关于加强榆林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岗位设置、人才培养、考核评估、薪酬保障等制度,推动各县区制定实施细则,配备青少年事务专业社工。加大对青春驿站负责人及专职工作人员、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社会组织骨干的培训,举办市级青少年社工队伍建设培训班,探索整合社会组织间有效资源的方法与路径。
16.加大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加大对青年社会组织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分类服务、分步培育,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做好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考核和财务托管工作。吸纳一批积极向上、有影响力的青年社会组织成为青联、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团属组织的会员单位,邀请专业社工培训师为入驻社会组织制定详细培育孵化计划,引导他们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团内条件成熟的服务项目提供给青年社会组织,开展好青年社会组织购买青少年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开展“一站一品”活动。
五、坚持从严治团,不断提高团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7.加强团干部思想建设。按照全团部署,分阶段开展“团干部如何健康成长”大讨论活动。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传承延安精神,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朝气蓬勃、保持本色、埋头苦干”的共青团文化。加强团干部的法治思维,把依法履职作为培养团干部的重要内容,带头依法办事。
18.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反对“四风”,在团的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兴直接联系群众之风、学习研究之风、求实创新之风、清正廉洁之风。着力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完善日常调研制度,加强重点调研课题规划管理,强化调研成果转化和应用,严肃调研纪律。坚持开展“团干部基层联系点”“团干部到社区团支部报到”活动,不断巩固深化“一线工作法”、“五公开”等工作制度,实施好“亲青贴心行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19.加强团干部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丰富培训内容,重点抓好对团干部基础团务知识的培训。积极引导团干部参与在线学习、自主选学。组建“星火班”,对团市委三届全体委员、县区团委书记、市直部门团委书记和优秀团干部进行轮训。加强对各县区团干部培训的督导。各县区团委开展培训年内不少于3期,培训人次不少于150人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团榆林市委机关主要工作部门有四个: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工农青年部、学校少年部。团市委所属预算内事业单位有1个:榆林市青年服务中心。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不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其中行政编制11人,实有11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3人。依照2014年12月工资表,按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人员经费。
(二)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及上一年度决算情况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经费:按预算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项目经费进行了清理整合,项目经费较去年有所减少。
五、2015年收支情况
2015年度收入预算8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万元;支出预算80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10万元,西部计划志愿者补助支出10万元,培训费支出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榆林市青年服务中心房租费支出 20万元 。